成都地鐵1號線一二期水力警鈴與3號線北郊車輛段消防供水管道整改項目評標結果公示
項目名稱 | 地鐵1號線一二期水力警鈴與3號線北郊車輛段消防供水管道整改項目 | ||
公示期 | 2020年9月25日-2020年9月28日 | 投標最高限價 | 313.85萬元 (含稅) |
中標候選人及排序 | 中標候選人名稱 | ||
第一名 | 四川泓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| ||
第二名 | 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| ||
第三名 | 壹樹工程有限公司 | ||
異議投訴注意事項 | 一、評標結果異議應具備的“六要素” (一)資格:異議人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。 (二)時限:在結果公示期限屆滿之前提出。 (三)異議函內容: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。 (四)代理人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以及授權委托書。 (五)采取書面形式。 (六)遞交地點: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東延線66號成都地鐵元華車輛段綜合樓C棟C1106室。 不滿足上述任意條件之一的,不予受理。 二、出具材料注意事項 (一)公司授權委托書 辦理異議的代理人,需提供“處理________項目評標結果異議事宜的授權委托書”原件,并加蓋鮮章。委托書中必須明確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、代理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授權委托權限等基本信息,并加蓋鮮章。 (二)異議函 提供“________項目評標結果異議函”原件,并加蓋鮮章,異議函中應當有明確的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、相關請求及證明材料。無明確的請求或未提供證明材料的,均不予受理。 遞交紙質版時,同時提供可編輯電子版。 三、投訴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評標結果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,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監督部門投訴。投訴前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,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。 四、法律責任 異議人、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、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異議或投訴,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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